金亚太◥无罪案例|徐朝、王标律师办理诈骗罪案获不起↑诉
浏览量:时间:2022-07-29
【涉嫌罪名】诈骗罪
【公诉机关】安徽㊣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
【办理结果】存疑不起诉
【辩护人】徐朝,安☆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一级合伙人;
王标,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◣律师,权〓益合伙人
【案情介绍】侦查机关指控:2018年9月,犯罪嫌疑↘人W某1与H县某寺庙住持W某2约定,由W某1负责对外募√集善款,每月募集三万善款,多余的善㊣ 款归W某1等人,后因为信徒投诉,W某2让W某1暂停对●外募集善款。
2019年年初,W某1再次联系W某2,约定W某1以某寺名义募集善款,募集到的钱按照事先约定分配寺ξ庙三万〓的善款,其余善款归W某1、W某3(本案当事人)团队。W某1在外成立团队,业务人员持有◥多部手机,注册大量微信号,业务员加入佛教信徒群,在群里寻找信徒加好友。业务人员谎称是某▓寺庙居士和义工,与信徒聊天,给信》徒发佛训、做法Ψ 事的图片、寺庙遭受洪灾的照片,获取▅信徒的信任和同情。
业务人员编造某寺庙被水淹了需要修缮,助力寺院印金╱刚经,为信徒供奉佛∞像、佛灯,给寺院佛像贴金,给僧众捐赠僧↙衣、僧鞋等理由向佛教信徒募捐。
【办案过程】
审查起诉阶段,辩护人就本案不具有非法」占有目的、无法查清○犯罪数额、证据不足等问题与公诉机关沟通并提出详细的书面意见,公诉机关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。
【案件结果】
公诉机关认为∏:目¤前证据无法确定W某1等人为H县某寺募集捐款的总数额,以及H县某寺实际◣收到W某1等人募集捐款的数额,从而难以╲认定W某1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目的。安徽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为由,对W某3作出存№疑不起诉决定。
附:不起〖诉决定书(部分)
撰稿:王标 张泽兵
编辑:许巧蔓
审核:张世金 蔡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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